楼道里摆着一张轮椅,轮椅上蜷着一位九十岁的老人,盖一床薄被。从今年一月起,韩阿婆的“卧室”就是上海长宁新泾五村二楼的电梯间。门就在旁边,她被大女儿拦在门外。
把镜头从这道门拉开,看到的是一类反复出现的僵局。多子女家庭里,赡养责任一旦撞上房产、存款或旧怨,就会滑向“三个和尚没水吃”的博弈。老人不再是需要被照护的人,而是子女之间互相要价、互相惩罚的筹码。
坦率说,这件事卡住的地方,不是缺法律。民法典写明了赡养义务,刑法也设了遗弃罪。真正的漏洞在程序:当子女互相推诿时,谁来以老人为原点,主动启动照护安置?
居委会能做的,是清洁楼道、派人巡查。司法所给出的路径,是让邻居去起诉“占用公共部位”。律师点出了破局的钥匙——对老人做民事行为能力鉴定,再依法指定监护人。可这把钥匙,躺在那里,没有人有义务去拧。大女儿有精神障碍鉴定记录,二女儿和三女儿口头说愿意接,却拒绝当面协商。每个人都“有理由”,程序就停在原地。
我们需要的,是一条不依赖子女合意的干预链条。在基层发现照护失职后,民政或司法机关应当有权主动启动行为能力鉴定与临时监护程序,先把老人安置到安全照护场所,再处理子女之间的责任划分。我们不能把九旬老人的尊严,继续押在子女什么时候愿意坐下来这件事上。#九旬老人在公共楼道睡了近一年#http://t.cn/AXj4h2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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