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韬娱乐成被执行人#
黄子韬实际控制的北京龙韬娱乐文化有限公司近日新增一条被执行信息,执行标的约2040万元是注册资本4.5倍,案件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10月16日立案执行。
1.执行主体:被执行方为北京龙韬娱乐文化有限公司,并非黄子韬个人。
2.执行金额:执行标的为20,407,140元,远超该公司450万元的注册资本。
3.执行法院与立案日期: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10月16日立案执行。
公司目前处于“被执行人”状态,尚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强制执行是判决生效后未主动履行的司法程序,不等于刑事犯罪。
龙韬娱乐此前已有多起司法风险,包括因32万余元案款被限制高消费、多起合同纠纷及股权冻结记录。2024年,公司曾因前CEO与商务负责人严重失职对其进行处理。
黄子韬与公司的关联
1.实控人身份:黄子韬通过海南永恒星龙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股约67%,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职位已变更:黄子韬已于2025年7月卸任公司执行董事职务,法定代表人为邱永成。
3.责任隔离:在法律上,公司债务通常以公司资产承担,一般不直接牵连实控人个人财产,但若存在财产混同等情形则可能穿透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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