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无证从业12年回应竟是试用期#
针对“医师无证从业12年”的举报,淄博市卫健委答复认定,涉事的冯某属于试用期医学毕业生且无法定时间限制,其行为不构成无证行医,而记者调查发现该院有多名医务人员同样无证却被冠以“医师”头衔。
2026年5月,高玫夫妇收到书面答复,认定冯某是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试用期医学毕业生,在指导医师监督、指导下参与诊疗,不属于无证行医。
无论具体事件细节如何,"无证行医"在法律上是很明确的:
- 医院聘用无证人员从事医疗活动,最高可罚款10万元,情节严重的直接吊销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 无证人员独立从事诊疗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
- 造成患者重伤的,处3-10年有期徒刑;致死的,10年以上。
- 医院如果明知无证还聘用,相关负责人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http://t.cn/AXj4dj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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