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疑妻子出轨断其3根手指证清白#
男子怀疑妻子出轨,持刀砍断妻子3根手指,为何仅获刑1年?
刑法第234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相关司法解释则进一步明确:
故意伤害致1人轻伤的,可以在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具体到本案。
虽然男子因怀疑妻子出轨,持刀砍断其3根手指,但伤情鉴定报告显示,女子伤情仅为量刑起点的「轻伤二级」。
男子虽未取得妻子谅解,但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依法构成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初始量刑即在2年以下,又有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最终判处1年有期徒刑,于法有据。
#有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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