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女继承遗产1年后遭离婚#结论:这是一起律师普法用的虚构案例。
最初就有“虚构创作”标注:该案例最早由上海谭芳律师于2022年3月发布在知乎,文章顶部明确标注“内容包含虚构创作”。2023年11月《上海法治报》“情感档案”栏目刊发时,文中人物也标注“均为化名”,该栏目本身属于情感故事类版面。
律所回应前后矛盾:2023年12月律所方面称这是“很多年前的真实案例”,但“所有涉及客户隐私的部分都严格保密”。然而一篇要普法的案例,却连法院判决文书、当事人实名等最基本的可核实材料都没有,信息源全部来自该律师单方口述。没有任何第三方能够证实其真实性。
撰写者后续自认编造:有信息显示,讲述该案例的律师后来自己也承认是编造的,目的是为了获客和流量。
案例是假的,但法律规则是真的。
《民法典》第1062条确实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通过法定继承取得的遗产,默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配偶有权主张分割。排除配偶共有权,必须在遗嘱中明确写明“遗产仅归子女个人所有,不纳入夫妻共同财产”。
近期有多起真实判例印证了这一规则。例如北京三中院审理的案件中,男方婚内继承母亲房产份额后出售获得400余万元,前妻起诉分割,法院认定其母亲遗嘱仅写“将房产份额给儿子”,未排除配偶共有权,该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判决女方分得一半。该案经新华社等权威媒体报道。
所以,虽然“2亿遗产、分走6800万”的具体情节无法核实,但婚前或婚内通过遗嘱明确财产归属,确实是现实中值得重视的财产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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