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女继承2亿遗产1年后遭离婚分产#
这不是人性的可怕,
是法律制定的可怕,
是在鼓励起窃取之心。
遗嘱或遗产继承无论是否明确写明属于个人所有,
千百年来的传统或总结经验就是遗产人意味着传承于自己的指定之人,
而不是默认传承于继承人之配偶及子女,除非有特殊指定。
法律及法官在这种明确继𠄘的情况下,
还继续默认及鼓励继承人配偶及子女有分配权,
这是不符合正常、合理的基本原则,
起到十分消极及十分可怕的社会后果。
近十几年来,由于法律的默认及媒体推波助澜引导,
东部沿海地区无论男女家庭被人盯上吃“绝户”的情况不绝,
原因在此,因为主动施恶或被动施恶之人毫无损失成本,
成就窃取了数目巨大的利益,
败就借口家庭内部予盾及法律支撑可以掩盖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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