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上的朋友们
26-10-25 08:45 微博认证:人文艺术博主

网友投稿。

说某出版社将武大图书馆事件写进了手册,然后,一批拳师大V集体破防了,昨天开始在愤怒地冲这件事。[笑cry][笑cry][笑cry]

图三,@皇城根下刀笔吏 是拉黑了我的老号的,但没拉黑我这个号。

那我就仅针对这位的小作文说几点:

1.“男生当时也报了警”,这是不存在的。
肖某某事发当时,当场痛哭流涕,写下道歉书,全过程各种哀求杨某某不要告诉学校,宁愿拿钱赔偿,哀求杨某某放过他。
➡️事发当天,肖某某没有报警。
➡️事发一个月后,肖某某没有报警。
➡️事发三个月,肖某某还是没有报警。
➡️事发三个月后,杨某某的诉求没有得到学校有效答复,杨某某把这件事公开在了网上,引发舆论发酵,肖某某才报了警。
注:肖某某报警后,警方并没有调查处理,甚至都没有找杨某某询问调查。

2.“肖某某皮炎湿疹犯了,当时是在挠痒痒,已经得到了证实”,这也是不存在的。
➡️肖某某事发当时,不仅没有说过他皮炎湿疹犯了、是在挠痒痒,相反,肖某某全程各种哀求,我请求你😭我哀求你😫我们私下解决🤐我给你赔偿😎我向你道歉😨我拍了你😓我做了下流的事😣我觉得太龌龊😰我真的第一次🤕我一时冲动🥺我不会这样做了😖我真的求求你放过我一次🙏我知道是我有错在先🤧我求求你不要告诉学校😭…
➡️事发一个月,肖某某的老师与杨某某的沟通的通话录音显示,肖某某并没有向学校说明其当时是皮炎湿疹犯了、是在挠痒痒。
➡️事发三个月,肖某某的老师与杨某某的再次沟通的通话录音显示,肖某某仍然没有向学校说明其当时是皮炎湿疹犯了、是在挠痒痒。
➡️诉讼中,肖某某并没有向法庭提供事发当天、或事发后相近时期内其裆部有皮炎湿疹的直接有效证据,只是提供了事发前相当长时间的一些父母微信询问购药等旁证。
➡️甚至,事发近四个月,肖某某都没有过去医院就诊的记录,也没有其父母事发后再次微信询问购药等旁证。
➡️事发近四个月后,肖某某才有了去医院就诊的记录,并且一去就去了三家不同医院,拿到了三家不同医院的诊断书。很显然,这是为起诉学校处分打行政诉讼官司用的。
注:这时候,杨某某还没有起诉。
➡️在肖某某没有事发当时其裆部有皮炎湿疹直接有效证据、也提供不出事发当时其裆部有皮炎湿疹直接证据的情况下,法庭只是根据肖某某提供的一些旁证、以及事发近四个月后才有的三家医院的就诊记录,高度盖然性地认为【肖某某有皮炎湿疹、事发当时是在挠痒痒的很大可能】。
➡️肖某某事发当天是不是裆部有皮炎湿疹,并没有得到证实。

3.所谓的“肖某某有身体隐私权”,是一种误导大众的泛概念。
➡️肖某某在公共场所面对同桌对面的女生,长时间扣挠裆部,首先确定是一种不雅动作和不雅行为。
➡️杨某某发现肖某某的行为举止后,认为被侵犯,遂用手机拍视频留证,这并不违法。
➡️杨某某并没有【拿着手机对着肖某某拍摄了一两个小时】,而是在一两小时的整个过程中间断地拍了几段很短的视频留证。
➡️幸好!杨某某现场拍下了几段视频,否则我估计肖某某当时就不会承认自己错了、不会写下道歉书、不会全过程痛哭流涕各种哀求杨某某不要声张不要告诉学校了。
➡️正是杨某某拍下了几段视频留证,才让广大公众充分了解到了武大图书馆事发整个过程中存在的大量事实。

4.包括图三写小作文的这位在内的一批拳师大V冲这件事,无非是拿法院的判决背书,拿法院的判决当全盘事实。
然而,他们真的是都尊重法院的判决、都尊重法院认定的事实么???
非也!!
大家看看大同订婚强奸案,法院也是经过两审判决和认定、并且法院判决后还向公众公布了释案详情、公布了大量事实的情况下,他/她们是怎么否定、反对和对抗法院的生效判决的!!

他们这些群体的所谓【尊重法院的判决】,是有选择性的,是要看性别的。。。
[拜拜]

#武大图书馆事件被写入手册#

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