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一张床上睡不出两种人”,只有在两个人是由于价值观的一致而结合的情况下才成立。志同道合最主要的是人格底色的接近。
但大多数人对于伴侣的选择,往往掺杂了成长环境、性别规训、权力关系、现实利益、共同生育抚养后代等等复杂因素,就没办法一概而论了。而用这句话去审判那些家暴受害者和连坐深处舆论漩涡之中的女性,就更显得傲慢与粗暴。
有个很容易被忽视的点是爱是复杂的,爱也是阶段性的、流动的、可变的。有人会因为一个瞬间而爱上一个她完全不了解的人。有人在20岁、30岁、40岁可能会分别爱上不同的人,那么她又属于哪一种人呢?有人就是会被和自己不同的人吸引(哪怕是创伤吸引),以获取强烈的生命体验呢?
我觉得我们爱上什么样的人,并不能决定我们就是什么样的人。但在爱情以及与爱情有关的概念不断被更新、被解构、被言说的今天,至少我们有了更多的选择。选择一个人,就是在选择一种认同,一种生活,一种自己能接受的被对待的方式。和ta是不是同一种人不重要,重要的是不要使自己丧失
选择的能力。
发布于 云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