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应大衣哥被组团举报#:举报是法定权利,认定诽谤需看是否捏造事实】#大衣哥因频繁被举报回老家种地# 10月25日,据封面新闻,山东菏泽,“大衣哥”朱之文称长期遭黑粉举报,十几场演出取消,目前已回老家务农。他控诉对方建群组团,只要他去外地商演,就集中向文旅部门投诉,统一称他是“劣迹艺人”,甚至有人跑到现场干扰。
针对举报行为的法律边界及大衣哥的维权路径,@钱江视频 记者采访了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陈松涛律师,就相关法律问题作出解读。
律师表示,“黑粉”并非法律用语。公民去投诉举报是法定权利。商演被取消,不能直接推定举报就是恶意的,文旅部门一般会核实实质性内容才会做出处理。大衣哥若主张对方污蔑,需要拿出对方弄虚作假、诽谤的具体证据。
关于建群和集中跨地域投诉,律师指出,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不允许这么做。只要是合理提出、投诉理由真实存在,集中投诉是正常的监督行为。但如果有人跑到演出现场进行干扰,大衣哥可以立即报警。扰乱正常演出,相当于破坏生产经营,也涉嫌扰乱公共秩序,当地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处理。
针对“劣迹艺人”的定性,律师强调,“劣迹艺人”有明确的国家规定和清单,比如涉毒、刑事犯罪等,需符合特定条件并由主管部门认定,不是网友随便可以扣的帽子,文化部门收到举报也会严格核实。
律师进一步指出,如果查明对方是恶意举报,且捏造了客观事实(例如无中生有举报其吸毒),则构成诽谤。情节不严重的面临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将承担刑事责任。能否追责的核心,在于举报内容是否违背客观事实。戳更多#谁来了山东都得说倒装句#>> http://t.cn/AXjXqzC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