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说:本案属于境外电信诈骗衍生的蓄意跨省暴力犯罪,目的是打压民间反诈人员,社会危害性极大。
都说危害极大了,结果呢?
主犯死缓,一众从犯,最低的才获刑1年3个月。
没有一个死刑。
这不是简单的故意伤害,这是有预谋的严重暴力犯罪。
冒充警察,跨省劫持,私设刑具,弃置致死,哪一样单拎出来都是重罪,结果这么多集于一起,最重才是死缓。
而且,我们一直在严厉打击电诈,此案因电诈而起,理应严惩。
从法理上来说,可能没问题,但此案牵扯的公众情绪,和对电诈的深恶痛绝,这个结果,想不通。
#徽剑遇害案主犯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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