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剑的买凶绑架致死案,死因的鉴定意见强调「自身高血压」(图1),是否存在对医学的偷换概念?
蛛网膜下腔出血,有两种分类。
一种是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指由外伤引起,头部受到外力打击,车祸、暴力殴打等外伤引起。
另一种是自发性蛛网膜下腔出血,指非外伤导致的血管破裂。
图2。
这两个类别是不一样的,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被视为独立的疾病类别,图3。
它因为是外力所致,创伤性的,自身的高血压不是因果因素,图4。
在非外伤的蛛网膜下腔出血,高血压才是一个危险因素。
换句话说,在创伤性的蛛网膜下腔出血中,不应该强调自身的高血压,创伤、外力的暴力才是主因。
就算一个没有高血压的人,暴力殴打脑袋,导致蛛网膜下腔出血,也会致死的,和他有没有高血压关系不大。
徽剑,明显属于外伤所致,暴徒重击他的头部,图5图6,显然是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那么,为什么要在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的案子中,强调自身高血压促进作用??
他是被暴徒殴打致死,和高血压有什么大的关系?
没高血压,就不会被打s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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