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6年,孩子7岁,老婆之前在我们当地的软件园工作,去年失业,现在她想离婚,除了索要我名下的那套婚前全款房,还要我把按揭的婚房尽快还贷并过给孩子,我工资每月17000,孩子的抚养费她要每月8000,给她的生活费她要每月4000,同时我要负责孩子的学费、医药费、保险费、保健食品费以及未来的买车买房的费用,她觉得城市小起诉离婚难看,要求我配合她尽快协议离婚。离婚理由她给的是性格不合,其实就是觉得在北方我173cm的身高矮,以及我不是她想要的那种浪漫的人。从我们结婚开始她就总拿这些说事,还说如果不是为了孩子以及她家里人看我经济条件好强迫她,她都不会和我结婚。我们是长辈们介绍相亲认识,婚前同居是她提的,套是她不让带的,孩子是她决定留下的,因为孩子,她把彩礼从18万要到了38万,我父母还给她弟弟安排了工作,给她娘家翻修了自建房,那38万给她以后我就没见过,平时婚姻开销都是我负责,我经济上捉襟见肘时也是我父母贴补我们,她失业后,我每月还给她6k,我俩已经一年多没同屋同床,更没有夫妻生活,我接受离婚,也不想起诉让我父母因此丢脸,但她这个协议是不是有些过了?对了,她还要给孩子改名,还把我对孩子的探视权定位一个季度看一次,还规定了节假日红包以及旅行经费,我在法院工作的小姨夫劝我起诉离婚,还让我争抚养权,我确实想过争抚养权,但我岳母前年去世以后,我老婆把思念和注意力都给了孩子,我不忍心和她争,但她这次行为确实让我感到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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