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8:23,秦朔老先生对于他自己撰写的“《兰香如故》为什么火成现象级?”这篇文章,在朋友圈点评道:不是像星棠一样,“金钱成为生命中唯一的光,内心布满看不见的伤”,而是像兰香一样,生老病死依然体验,人生终究要超越所有人际关系,还能安然于孤独。读后,对秦朔老先生,心中敬仰之情油然而生,真是神仙般的人物,对腾讯视频这部作品有如此深入骨髓的赞赏!
今天又看到秦朔老先生关于中国互联网到底存不存在“字节时间”的分析,里面存在几个基本常识性错误。
秦朔老先生提到《反垄断法》第二十四条,说一个经营者份额达二分之一可推定市场支配地位,但他自己引用的数据是字节系占 41.8%—— 连二分之一都没到。互联网行业特性,就是优势产品往往短期占据很高市场份额,市场竞争激烈,变化很快,从早期的新浪、盛大到百度,阿里,都曾在不同领域处于很高市场份额,除了腾讯的即时通讯,因为有关系链这个护城河,一直保持市场支配地位,其他产品都是“城头变幻大王旗”,对于与互联网公司合作几十年的秦朔老先生,不可能不知道吧。
我猜测日本野村的数据,是别人提供给秦朔老先生的,老先生都没有认真看过。野村统计的是 Top50 App 内的时长分配,计算方式为:某集团纳入 Top50 的 App 月度总使用时长之和 ÷ 全部 Top50 App 月度总使用时长,是没有计算长尾App的,也没有计算pc端上网时间,很多人上班需要挂在网上,一些微信和办公软件是要常开的。换句话说,这根本不是中国互联网时长,而是中国互联网移动端Top50的时长。此外,野村证券的报告本身注明是"追踪估算"。然而秦朔老先生直接推导出"中国互联网字节时间",这一带有判定性质的结论,说秦朔老先生不严谨,胡扯,不过分吧!正因此,我觉得这不符合本人此前真实学者的风格。当然野村这个统计方式也值得讨论,如果算上参股投资控制的App,总使用时长应该是腾讯系,那按秦朔老先生的逻辑,那中国互联网应该是腾讯时间,并且已经持续20年,还将继续持续下去。秦朔老先生,你不觉得荒诞吗?
不记得哪位名人说过,我们知道你为啥在胡扯,你也知道自己为啥胡扯,你知道我们知道你为啥在胡扯,我们知道你知道我们知道你为啥在胡扯,但你就是在胡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