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来论 | 鸡脖泥成了鸡肉、牛肉“替身”,#两个部门为何管不住一根鸡脖子#?】最近,有媒体调查发现,河南多家食品公司专门收购鸡脖、剔除胸肉后的鸡骨架,加工成 “肉泥”后卖给下游食品企业,用于制作烤肠、丸子乃至水饺。#当地回应有公司收购鸡脖加工成肉泥#
消费者买“撒尿牛丸”,默认主料是牛肉。没想到,丸子竟是鸡骨泥做的。即便涉事企业在商品上标注了“牛肉味丸”,也很容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解,这不就是鱼目混珠吗?
鸡脖、鸡架肉泥并不是不能使用,关键是要合规。从报道来看,涉事企业普遍存在违规使用情形,有的无证生产,有的车间污水横流,有的连关键检测指标都没听说过,更让人难以忍受的是,他们在配料表上竟然标注“鸡肉”,毫无底线可言!
涉事企业当然该罚,但更值得追问的是,是谁给了他们如此肆无忌惮的底气?
答案指向了监管部门。
这起事件,最让人吃惊的地方是,当地两个部门竟然管不住一根“鸡脖子”。
市场监管部门说,鸡脖泥应该按照农产品进行管理,归农业农村部门监管。可农业农村部门却认为,鸡脖泥进入市场流通后,就该归市场监管部门管。
分段监管,本意是闭环守住食品安全链条,而不是为了互相“甩锅”。当地两个部门,对鸡脖泥的监管归属各执一词、互“踢皮球”,本该被盯紧的生产环节直接变成监管真空,任由隐患重重的鸡脖泥,源源不断做成烤肠、肉丸,送到老百姓餐桌上。这不就是最大的失职吗!
更值得警惕的是,一些企业也办下了生产许可证,有的企业还和市场监管部门“沟通过”。可证发完了,沟通结束了,监管竟然也“结束”了。动态监管形同虚设,问题产品就这样大摇大摆流向市场,去骗人、去害人!
食品安全没有模糊地带。权责有争议,就该主动协商、向上请示、明确规则,而不是拿分歧当“挡箭牌”。在食品安全面前,一根鸡脖子的监管归属,不能成为一笔糊涂账。#河南多家公司收购鸡脖加工成肉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评论员 朱文龙 编辑 二一) http://t.cn/AXj0zNe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