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拿到大结果了。接了个起诉前夫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案子。男方是现役军人,我代女方。
⭐管辖权:当事人一方是军人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可以在基层法院起诉,也可以去军事法庭起诉。#律师说法#
⭐女方非军人,我们选在基层法院起诉。具体在哪个地方的基层法院起诉很重要。
🎈男方服役地在A地。他已经在A地服役超过1年以上。但我们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这点。
🎈男方籍贯地是B地。男方将在1个半月后退役,回到老家B地生活。
🎈男方身份证上的住址是C地。因为男方三年前在C地服役,当时部队给他办了C地的身份证。我当事人有这张身份证的照片。
因为女方在A地居住生活,我也在A地,所以我们当然想在A地起诉。立案的时候我们提交的有关被告身份信息的材料有:被告身份证(显示住址是C地)、另一个涉mi证件(上面不显示任何地址)。
A法院立案庭法官审了我们的立案材料,说:立不了,除非你们能让部队给你们开个被告居住在A地超过一年以上的证明。不然你们只能到C地去起诉。
死规定,没办法。
C地离我们很远。男方很快退役去B地。如果我们去C地起诉,到时候男方一定会提管辖权异议。B地离A地更远,且男方在当地有关系。当事人不想去B和C地,就想在A地起诉。且想尽快立案。
但是让部队给我们开男方的居住证明基本0可能。因为部队是最严格最层层防守的公权力机关,我们还没有法院调查令(调查令只能立案后开,现在卡在了立不上案的阶段),部队根本不会搭理我们。
只能我自己去想办法证明男方在A地待了1年以上。
我硬着头皮上,先去了再说,没准有转机。下午开了律所的介绍信(没啥用,部队不认),带上当事人,去部队开被告的居住证明。
路上我问我当事人:你觉得能开出来吗?
当事人:够呛,他们特别严。咱们很有可能根本进不去。之前大冬天我来找我前夫,在大门口站了2个小时才放我进去。必须有里面的人出来带咱们,咱们才能进去,男方知道我要起诉他怎么可能出来带咱们进去…………(此处不赘述当事人给我描述的部队的一些详细规定)。
反正就是很困难,我也觉得估计开不成证明了。
但是不到最后一刻不能放弃。
到了以后,隔着铁栅栏,在部队门口和哨兵沟通了多次,等了很久以后,哨兵放我们进去,让我们坐在门口传达室等。 又等了一会,进来一个穿制服的。我以为是领导,结果是前夫(男方本人)。
领导是不会见我们这种“闲杂人等”的。
我心想,先忽悠忽悠男方吧。
没想到,他真上套了,他说:领导不给开证明,我给你们开可以吗。
我赶紧说:当然可以了,你写个自认书就行……哦,不,我写,你签字摁手印就行。没有别的,就认可你在A地居住超过了1年以上就行。
我赶紧拿出纸笔开始要写。
他又说:必须要签吗?我给你们我身份证不就行了。
我心想,这男的是不是要反悔:不行,你身份证是C地的。我们有,但是没用。
他:我早就办新身份证了,住址就是A地的。去年办的。
我差点笑漏尿:可以可以,那你把身份证拿出来给我们拍照吧。
他:我发电子版给你们不行吗。
我:那更好了呀,那你发给你前妻吧。
男方当场发了电子版过来。
妈呀! 这个对我来说太重要了!有这玩意比领导开的证明都好使! 没这玩意我就立不上案!这就是我今天拿到的大结果!
回程的路上,被告(男方)反应过来被我忽悠了,哐哐给我当事人打电话,让她别在A地起诉。
晚了,下了车到所里就线上提交了他给的新身份证。必须尽快立上这案[哈哈]。#律师日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