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徽剑被虐杀案的一点思考,我们常说,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这是一种民族的强大自信,也是我们打击电诈的决心。然而徽剑案却在血淋淋的反讽,好像万恶的电诈分子在告诫我们,你们国内敢举报我们打击我们,必将被诛杀!这是每一个国人心理所不能接受的打击。
判决未能严惩罪犯,助长嚣张气焰。电诈恐怖分子报复杀人却未得到最严厉的惩罚(死刑立即执行),这打破了国民“声讨电诈是安全的”这一心理防线。虽然境外电诈受到打击,但判决结果被视为助长了境外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击了国内人心和士气。
司法逻辑存在短板,社会效果负面。虽然下达追杀令的首领已被引渡,但司法上缺乏其与“徽剑被杀”直接因果联系的证据,导致判决陷入“输赢立判”的局面:100万元起刑点虽有一定震慑作用,但未判死刑被视为“看似无所用心”。这份判决书在形势、背景和人心上都“不得要领”,甚至实现了电诈分子想达到的“在国内社交媒体释放恐吓”的目标。
希望惠州中院、广东高院认真对待纠正社会影响。电诈集团视国民如草芥,本应激起同仇敌忾,但轻判却“挖了墙脚”。如果一份判决不能顺应人心和背景,其负面社会影响难道不需要纠正吗?司法应筑牢安全屏障,给予更严厉的惩处以平民愤。
总之,徽剑案判决量刑过轻、司法逻辑有缺陷,且产生了助长犯罪气焰、恐吓国民的负面社会效果,希望司法界重视并纠正。@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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