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夫妻离世捐房遇上高额税费# #让善意不打折还需打通制度堵点#】上海一对老夫妻一生节俭,留下一百多万元存款和一套市价300多万的房子,生前立下公证遗嘱,希望全部捐出,用来救助贫困家庭的先天性心脏病患儿。他们委托基金会把房子卖掉,但根据民法典和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政策规定,产权人去世后必须先把房子过户给新的产权人,才能对外出售。可一旦过户到基金会名下,再出售就得按企业标准,缴纳一笔十分高昂的税费。
2014年,上海闵行区曾有类似案例,核算发现综合税费接近房屋总价的七成。最后,他们只能把房子租出去,用租金做慈善。
当普通人的善举遭遇现实壁垒时,如何出台细则,打通制度堵点,让逝者的善意不打折扣地落地,还需要法律、登记、财税共同寻找破解之道。 http://t.cn/AXjEPBS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