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柬反诈博主谈徽剑之死#
这个案子,是让人有些意难平的。
以前老说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没想到人家搞诈骗、绑架、杀人、强奸、器官买卖等一体的恐怖犯罪组织,居然也搞虽远必诛了。
花点小钱,便把境内的反诈人士给杀了。
而行凶者没被斩立决,背后发布买凶悬赏令的人,似乎还没被抓到,逍遥法外。
我们的一些执法和司法机关,在面对境外犯罪分子针对中国公民的犯罪活动时,可能认为自己没有境外的执法权和司法权。
要我说哈,这种观念需要改改,因为出门在外,身份是自己给的。
学学老美,自己立个法或通过一个裁判依据,说我们有,不就好了吗。
对于这种人神共愤的事,是不是要展现铁拳哈。这些针对中国公民的犯罪组织,太可恨了。#热点观点#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