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
26-10-31 14:52 微博认证:大河报官方微博

【#律师谈走失女硕士无性自我防卫能力#】山西一名女硕士卜某患精神疾病走失十余年,被找回后竟发现其已与一名男子育有一双儿女,此事曾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涉事男子张某军在事发后被刑事拘留。#女硕士案 性同意认定#

今年1月22日,检察院对张某军作出不予起诉决定。决定书显示,张某军和卜某长期稳定同居并育有子女,不构成强奸罪。10月30日,记者从该案代理律师王文广处获悉,该案将于11月4日在山西省左权县人民法院开庭宣判。

针对此事,律师@娱乐法李振武 表示:这名女生是燕山大学工学硕士,她并不是先天患病,也不是大家误以为的“自始精神异常”。根据公开可查的权威信源,她是硕士毕业之后,大概在2008到2011年这段时间,才慢慢出现精神失常的症状,其间也多次就医治疗。

2011年她从家中走失流浪,同年被当地男子张某军发现并带回家里共同生活,一晃十三年,其间共同生育了孩子。直到2024年,她才被志愿者找到,重新和家人团聚。重点是,她是在2024年12月,才做了司法鉴定,结论是:她患有精神分裂症,无性自我防卫能力。不是有精神病史,就一辈子丧失性同意能力。间歇性、波动型的精神疾病,在状态稳定、意识清醒的阶段,当事人是拥有完全自主能力的,法律也认可她的自愿选择。

本案不是证据不足的“疑罪从无”,而是检察院适用了《刑法》第13条的但书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通俗说就是:有些行为,表面看好像触碰了法律边界,但综合整件事的前因后果、主观目的、危害性大小,如果真的太轻微、没有恶性、不值得刑罚处罚,法律就选择不按犯罪处理。但这条规定,在强奸罪这种严重侵害人身权利的案件里,适用门槛本来极高,非常谨慎。检方评价他的主观目的,是组建家庭、共同生活,而不是恶意性侵伤害,所以综合判断社会危害性极低,最终适用但书不起诉。此前视频👇(大河报豫视频综合;小小) http://t.cn/AXjmo56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