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650万捐赠房产要缴450万的税#
哎呀,还是要说一下,就是你看这种新闻学魅力的时刻,差不多得了
因为这个不是普通的人与人之间的房产继承关系,而是一对夫妻立公证遗嘱,把自己的存款和房产以上海市华侨市发展基金会为遗产委托人。
接受捐赠的是基金会。
他们也确实拿到了房产,但问题是现在2026年他们要把这个。委托书和全套公证材料申请出售,这就有问题了。
人家写的清清楚楚,房子让你去用来救助穷困家庭和先天患儿的。那么基金会现在想把这个房子变现。那就是另外一套算法,不要去造个大新闻,引得大家批判一番,这其实是保护我们老百姓的善意,因为如果老百姓捐房子,基金会转手就卖掉的话,要我我也不会高兴。
而实际上,像上海这样的案例也不少。之前我看到有一对夫妇公证要求增捐赠房产帮扶困难学生。是闵行那边的。人家就算了一下,如果要是房子卖出去的话,要交70%的税费,于是就把这个房子留下来专门出租。
这个规矩立下来以后不要去变,否则的话你会发现有些机构它来钱实在是太快了。他会想着办法找那些老头老太太,让他们想办法捐房子,然后转手就卖掉,等着人家咽气了以后就动手。
我相信说得出,他们做得到。
所以这个话题我没有丝毫同情心,基金会收着就收着,做好管理。基金会不要想着做中间商。我一想想这种爱心捐赠的房产被流通到市场上。整个人就属于炎上的状态。
对于有些人说建立白名单制度,我一点点都不认可。说到底这就是特批的思路。这种特批思路。对于整个环境和整个制度的维护,没有任何帮助。当前的措施还不够狠,要狠到这些慈善机构收了房子,根本不敢卖出去,拿到手上感觉是烫手山芋。这样才能让善款真正流向那些有困难的、需要救助的人。
最后我只能说,有很多社会热点真的要点进去看一眼,像这个案例就没有任何同情可言,不但要交这么多的税,我觉得还交得不够多,应该交双倍的税。慈善机构这年头太赚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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