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物证仅凭口供男子获刑4年#
南充男子左强林,因被同案人员检举而卷入一桩命案。
虽然全程没有相关物证,但法院在仅有口供的情况下,两次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致其前后累计被羁押1176天。
2024年9月26日,四川省高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正式改判左强林无罪。
按照正常司法流程,宣判后应立即释放,但左强林直到2024年11月29日才得以获释,此时,距其被明确宣判无罪,已经过去64天。
获释后,左强林依法向南充市中院提交国家赔偿申请,但被南充中院以左强林“曾提供虚伪供述”为理由,驳回赔偿申请。
2025年12月15日,在左强林就拒赔决定提出申诉后,2025年12月15日,四川省高院正式撤销南充中院的拒赔决定,判令赔付左强林人身自由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629211.52元。
拿到赔偿决定后,左强林明确表示,将继续针对超期羁押相关的责任人员提出控告,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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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供定罪南充男子被羁押117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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