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横穿马路致连环追尾被判无责# 📣📣📣交警解读追尾直接诱因:未预留安全车距!】南京江北快速路上,一辆车正常行驶,一名老人冷不丁从路边窜出来,小跑横穿机动车道。前车一脚急刹躲开了,可后车跟得太近,根本刹不住,咣咣几声,连环追尾就这么发生了。结果交警认定:追尾车辆按比例分摊责任,横穿马路的老人不用担责。
消息一出,网友直接炸锅。老人横穿快速路,万幸自己没受伤,闯了祸却不用赔钱,不少人心里实在别扭,直呼大妈这是 “全身而退”。画面明明白白:要不是老人突然冲出来,压根不会有后面这一串追尾,凭啥损失全让后车车主兜着?
情理上大家都觉得委屈,但交警这个认定,不等于认可老人的行为。老人横穿快速路本身就是交通违法,交警也对她进行了教育警示。事故赔偿划分,看的是损害的直接因果链:追尾发生的根源,是后车没有留足安全车距、观察不到位、制动不及时;老人横穿只是诱发险情的间接导火索,并不是车辆互相碰撞的直接原因。
也有人搬出《民法典》里的紧急避险条款,觉得险情是老人引发的,理应找她追责。但打官司讲究证据和事故认定书。交警认定书没有给老人定责,车主想起诉让老人承担赔偿,难度很大,不是单凭 “看着委屈” 就能胜诉。
说白了,老人赌的是 “没人撞上我”,后车赌的是 “前车不会急刹”。两份侥幸撞在一起酿成事故,最后却只有没保持安全距离的车主买单。不少人担心,这样的处理会不会弱化警示效果,让一部分人产生错觉:横穿快速路,顶多被口头批评两句,没什么大风险。
但我们不妨设想一下,这次是头车司机反应快、及时刹住了车。可如果驾驶人反应慢半拍呢?这种侥幸,无异于在刀尖上行走。这次或许不用承担赔偿责任,下一次付出的可能就是生命代价。而且即使发生最坏的结果,只要车主正常行驶、对突然横穿的情况无法预见也避让不及,就有机会被认定无责。这样的侥幸,划算吗?
不过话说回来,老人到底是从哪儿窜出来的?报道里写得很清楚:护栏缺口。城市快速路本是全封闭、专供机动车通行的道路,行人能轻松钻进来横穿,说明这道物理防护线先出现了漏洞。难道非要等到付出生命的代价,才想起修补护栏、完善警示吗?
💡总而言之,这个认定结果,很难打消大家的疑问。但恰恰是情理与法律的落差,提醒我们:多想一层风险,多一点反思,多补上一处漏洞。上路之后,没人能独善其身,所有人,都是紧紧相连的安全共同体!(陕西台新闻中心 策划:李彤 任超 评论员:贾晗 摄像:孟亦晨 冯卓妍 剪辑:姬佩瑶 编辑:诗柔)@陕视新闻 http://t.cn/AXYABcCz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