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宇欣方已完成取证#取证对象:北京市中经律师事务所谢梦川律师发布声明,已就新浪微博用户“叶****af”(UID:277****233)发布的相关侵权内容完成取证工作。
追责诉求:将依法追究造谣诽谤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声明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等相关规定,认定相关言论构成对郭宇欣名誉权的侵犯。
发布于 湖南
#郭宇欣方已完成取证#取证对象:北京市中经律师事务所谢梦川律师发布声明,已就新浪微博用户“叶****af”(UID:277****233)发布的相关侵权内容完成取证工作。
追责诉求:将依法追究造谣诽谤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声明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等相关规定,认定相关言论构成对郭宇欣名誉权的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