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遛狗时2岁男童从18楼坠亡”案进展:刑事立案监督申请已受理 男童母亲称正起诉离婚】11月7日,“重庆2岁坠亡男童”的母亲刘女士告诉澎湃新闻,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检察院已决定依法受理其提交的刑事立案监督申请。刘女士提供的通知书显示:“你因不服公安机关不立案,向我院申请立案监督,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现予受理。”#幼童留家12分钟坠亡生母向丈夫追责#
刘女士称,她向检方提交了新证据。“新的证据就是孩子父亲在今年一月、三月分别购买了儿童简易的窗户锁,证明他是可以预见这个风险的。”她称,事发当日丈夫出门遛狗时,没有检查家中危险隐患,窗户没有关闭,窗户锁也没有扣上。除刑事层面的诉求外,刘女士表示,她同时会追究男方的民事侵权责任,“法院已经受理了离婚案”。
据此前报道,男童父亲崔先生接受采访时讲述事发经过:9月13日下午,他把孩子安置在客厅沙发上看动画片,随后出门遛狗,全程离开12分钟。回家后,他发现沙发空了,找遍全屋不见孩子,直到听见楼下有人呼喊说孩子坠楼,冲到阳台才看见躺在地上的儿子。崔先生称,根据法医现场勘查推测,孩子或踩在阳台洗澡桶边缘,抱着被子翻出窗外。他表示愿意承担这件事,内心十分愧疚;现场监控能够证明事发时自己不在家中,不存在主观故意,也不存在虐待行为。
刘女士表示,她并不认为男方具有蓄意谋杀的主观故意,但认为其行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坚持要追究相应责任。“出于人性的善良,我觉得他不是蓄意谋杀,但这不代表,他过失致人死亡,我就不追究。”刘女士叙述,事发前,夫妻二人长期因婆媳矛盾、育儿分担问题争吵;她在7月就咨询过离婚律师,9月10日双方还爆发过争吵,9月13日孩子发生意外。
警方最初认定现有证据不构成刑事案件。10月16日,刘女士向黄泥塝派出所提起刑事控告,指控丈夫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10月23日,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向刘女士送达《不予立案通知书》,认为经审查没有犯罪事实,决定不予立案。刘女士对该决定表示不认可,于10月27日向检察机关提交了立案监督申请及召开听证会的请求。11月7日,澎湃新闻再次致电男童的父亲崔先生,其拒绝接受采访。更多详细内容请查看原文>> http://t.cn/AXYfb3az http://t.cn/AXYfb3a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