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益阳资阳区住建局这个回应,把“程序正义”用到了极致。
员工被判缓刑是铁板钉钉的事实,公众甚至能查到判决书,但单位一句“未收到法院文书”,就名正言顺地继续按取保候审的标准发着75%的基本工资。这在行政逻辑里或许严丝合缝,但在大众眼里,这无异于给违法行为留了一道可以钻营的侧门。
问题的核心不在于那75%的工资该不该发,而在于信息同步机制的彻底失灵。在政务数据早已打通的今天,一个单位的用人部门竟然要被动等待一纸判决书的物理送达,才敢启动处分程序。这种机械的“等靠要”,本质上是一种免责式的懒政。它默认了只要我不主动核实,我就能在法律的灰色地带里多撑一天是一天。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写得清清楚楚,故意犯罪判缓刑的予以开除。当法律的红线已经亮起,涉事单位却还在纠结于文书流转的速度,这种反差才是引发舆论愤怒的根源。我们需要的不是事后追缴那点工资,而是一套能让违法者及时“出局”、让管理者无法装睡的主动响应机制。#被判缓刑仍发七成五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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