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山南北地区龙山至二里头文化时期的社会形态变化
#考古# 考古证据显示中国史前复杂社会已经在形而上层面建立相对规范和普遍的制度,很可能用于维持区域社会整合,亦即意识形态的再生产作用,典型如良渚文明古国,按理而言夏王朝社会也应该如此。事实上,二里头文化社会礼制长期深受关注,聚焦墓葬和高端手工业产品,包括铜器、玉石器、白陶器等礼器。研究者以漯河地区(图一)作为观察对象,基于考古多学科研究成果归纳当地龙山至二里头文化时期器物群、生业和聚落形态方面变化,并且置于整个嵩山南北地区的背景中进行比较,进而从外围区域的视角观察和总结大规模整合过程的内涵、方式、基础和发展特点,以期丰富对于夏文化和夏王朝社会的学术探索。
根据皇寓、郝家台和沟李遗址等年代数据,漯河地区龙山时期距今约4300—3700年,二里头文化距今约3700—3450年,年代较连续(图二)。本地区二里头文化年代下限晚于伊洛-郑州一带(距今约3520年),可能与外围地区文化变迁的滞后性有关。
漯河地区龙山时期整体属于煤山文化,核心器物群与同时期嵩山以北的王湾三期文化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图三)。至迟二里头文化二期时,漯河与环嵩山地区已经同属于二里头文化二里头类型,亦即整个嵩山南北地区的器物群面貌趋于统一(图四)。
漯河地区龙山至二里头文化时期的农作物结构均以粟占据绝对优势,黍次之,兼有少量的稻和大豆利用。中原地区龙山至二里头文化时期普遍施行以粟绝对主导的旱作农业模式,只有二里头聚落是稻粟并重的农作物结构。中原地区龙山时期曾经有多处区域核心聚落发现稻粟并重农作物结构和多元人群融合(图五),但是至二里头文化时期仅在二里头聚落中明确发现不同食性人群,充分凸显其为都邑性中心聚落的特殊性。同位素分析进一步揭示出中原地区龙山至二里头文化时期先民对于外来牛羊的管理和使用方式颇具区域性特点(图六)。
漯河地区龙山至二里头文化时期墓葬材料集中于郾城郝家台遗址(图七-图九),墓葬均聚拢分布于城内垫土高台上房屋的相邻位置,表明城内布局和居住人群均未发生大规模更迭,并且这种居葬不分离或居葬合一模式在同时期的嵩山南北地区颇为普遍。郝家台乃至嵩山南北地区龙山时期墓葬的葬式和方向同样普遍不一,但是至二里头时期环嵩山地区墓葬的葬式和方向基本为仰身直肢和南-北方向偏西南/东北(图10)。
根据葬俗的差异,嵩山南北地区龙山时期墓葬分为两组:一组是作为主体的中原式墓葬,数量较多、分布广泛,整体简朴,墓坑狭窄无修饰,很少随葬器物并且随葬品主要为陶、石质的常见器具;另一组则是南方式墓葬,数量不多,分布于地理位置靠南的嵩山东南地区,以聚拢分布的煤山大型土坑墓与瓦店成人瓮棺墓为代表,分属于石家河文化与肖家屋脊文化传统,前者墓坑宽阔、多设二层台、随葬玉石钺和大量重复且部分施彩的陶质明器,后者随葬玉鸟笄;辅证煤山和瓦店聚落的南方式墓葬主人以C3型农作物稻为主食,其他中原式墓葬主人以C4型农作物粟黍为主食;中原式墓葬的规模和随葬品均远不如南方式墓葬,反映了葬俗即文化方面差异;二者有所区隔地共处于相同聚落中,彼此间似无明确的等级高低之别。
嵩山南北地区龙山早期中原式墓葬间等级差异尚不显著,至二里头文化时期,漯河地区葬俗仍很简朴,但是整个嵩山南北地区已经建立相对统一的墓葬等级制度,在二里头都邑聚落内外共同施行,具有礼制内涵,用于彰显社会分化和成员等级秩序。墓葬等级的表征物或礼器主要包括铜器、玉石器和白陶器等高端手工业产品,均非本地传统,而是吸收和转化自外来文化以建立己方规范。并且,不同葬俗人群在区域核心聚落中共处的现象消失。
漯河地区龙山聚落72处,聚落时间密度(数量/时间)约120处/千年,平均面积约4.9±3.8万平方米,二里头文化聚落聚落28处,聚落时间密度(数量/时间)约140处/千年,平均面积约4.2±3.8万平方米,两者大致相当,仅7处新增聚落侧面反映人群延续性较强(图一一)。环嵩山地区龙山至二里头时期聚落数量同样普遍下降,但是,一方面,洛阳盆地中东部地区调查报告中指出龙山与二里头文化的年代范围存在部分重叠,两组陶器类型可能共存过,所以二里头文化一期聚落数量少可能不是人口减少,而是陶器风格转变过程的映射。另一方面,环嵩山地区龙山约600年、二里头文化约220年,时间层面的聚落密度不降反升,仍处于相对繁荣的社会发展阶段。但是颍河上游地区龙山时期超大型环壕聚落禹州瓦店和相邻的次级聚落禹州阎寨均已颓败,区域聚落分化程度远不及先前。
中原地区龙山时期古城林立,嵩山南北一带密集地分布着王城岗、古城寨、蒲城店、新砦、东赵等多座古城,以及由郝家台、付庄、清义冢和凌云台组成的漯河地区城址群(图一二)。至龙山晚期或新砦期,新建东赵小城,扩建新砦古城。但是,至二里头文化时期,整个中原地区的龙山古城大多衰落,零星矗立的城址基本为新建或扩建者,转而流行环壕聚落,折射当时社会政治结构发生变革。随着二里头聚落横空出世和二里头文化广域王权国家形成,社会发展核心区转移至嵩山以北的伊洛-郑州地区,聚落稠密并且分化显著,存在以大型区域中心聚落或都邑聚落二里头为塔尖的四级聚落等级体系,尤其洛阳盆地宏观聚落形态相比之前焕然一新,呈现极强的规划性和选择性。漯河地区龙山时期多处古城和环壕聚落共同组成的平行社会政治结构也在二里头文化时期解体,核心聚落大幅收拢至延续使用的郝家台古城、张辽城环壕聚落和沟李环壕聚落,面积约9.5万~16万平方米,仅相当于整个二里头文化社会的一般中心聚落。概言之,嵩山南北地区二里头文化时期已形成社群等级秩序,属于政治主导的宏观调控。
嵩山南北地区龙山至二里头文化时期社会形态出现多方面变化,这些内容涉及范围广,并且相互联系、相辅相成,似可以概括为同化物质形态和深化等级秩序的规范化发展,属于意识形态层面的文化整合过程。其发起点正是中心聚落二里头,整体由嵩山北部向南快速推广、逐渐深化,与二里头文化国家、都邑和礼制发展步调一致,同时也深入地方社会营造普遍文化认同,具有突出的政治能动性。
详见:李唯:《试论嵩山南北地区龙山至二里头文化时期文化整合:外围区域视角》,《南方文物》2026年第2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