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交警
26-06-12 18:01 微博认证:四川省达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官方微博

【百日攻坚行动:狂喊踩刹车!一脚错过酿事故】#覆车之戒#2026年4月30日09时15分许,张某宇驾驶川SD****8号新能源汽车,行驶至宣汉县西华大道中段1200米处的人行横道时,因疏于观察、未停车让行,与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王某琼、杨某碧发生碰撞,造成两人受伤,车辆及道路护栏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宣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调查认定:张某宇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是导致本次事故的根本原因,依法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慢行;遇行人正在通过,应当停车让行。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文明礼让,安全出行。@四川交警@平安宣汉 @平安达州 http://t.cn/AXaU5Jz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