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的尚书台机构更加完备。虽然仍属于少府寺之下,但在该寺下辖的十几个长官称“令”的二级机构中,唯有尚书令品秩千石,其余令均为六百石。光武帝、明帝明显加重了尚书台的工作职责,摒弃了“领尚书事”这样的辅臣的位置,使得尚书台的工作性质回到了霍光之前的状态,即为皇帝服务,不再为权臣服务。皇帝本人亲总吏职,尚书台是其办事机构,皇帝相当于“兼任”录尚书事。东汉末年的仲长统《昌言·法诫篇》是这样说的:
光武皇帝愠数世之失权,忿强臣之窃命,矫枉过直,政不任下,虽置三公,事归台阁。自此以来,三公之职,备员而已。
从《后汉书》志26《百官志三》到《晋书》卷24《职官志》的叙事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明显的事实,丞相府、三公府的记载非常简略,而尚书令及其以下机构越来越庞大、治事越来越具体。从汉成帝分尚书为四曹,到东汉光武帝分为六曹,增置吏员,尚书台置令、仆射各一人,下设尚书六人,分管六曹事务,合称“八座”。下统三十六郎即三十六个科室分工莅职,尚书台的机构逐渐完善。至于三公,名义上很尊崇,却无实权,事归台阁,三公备员而已。勤政强势的皇帝,不愿意有一位权力很大的宰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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