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汉时期尚书台的重要职能,顺帝阳嘉二年(133)李固应举对策云:
今陛下之有尚书,犹天之有北斗也。斗为天喉舌,尚书亦为陛下喉舌。斗斟酌元气,运平四时。尚书出纳王命,赋政四海,权尊势重,责之所归。若不平心,灾眚必至。诚宜审择其人,以毗圣政。今与陛下共理天下者,外则公卿尚书,内则常侍黄门,譬犹一门之内,一家之事,安则共其福庆,危则通其祸败。刺史、二千石,外统职事,内受法则。
不言而明,李固的对策,显示出尚书台处于禁中决策的核心地位。所谓“出纳王命,赋政四海”,在唐朝,前者是中书门下,“出纳王命”;后者是尚书省,“赋政四海”。录尚书事,“公卿权重者为之”。公卿加上“录尚书事”或者“平尚书奏事”,才是真宰相。这一点被制度坐实,而不再是因为皇帝信任。
东汉的录尚书事通常并非一人,而是数人,也包括外戚在内。于是,在内朝是太后与父兄(加录尚书事)专权,窦宪、邓骘、梁冀等皆以大将军府掌控朝政。他们才是首辅大臣。兹以梁冀为例说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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