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格警方
26-06-15 11:42 微博认证:四川省甘孜州德格县公安局官方微博

【百日攻坚行动:轻便摩托不“轻罚”,醉驾拘留+罚款】6月2日14时14分许,张某某醉酒后驾驶车牌为川X2***3的蓝色特炫牌轻便二轮摩托车,行驶到东岳至大安公路大安镇路段时,发现前方有交警设卡检查,当即掉头试图逃逸,被现场民警迅速控制。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97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抽血送检,张某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06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同时查明,张某某还有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最终,张某某因多项违法被合并处2500元罚款,行政拘留2日。#百日攻坚行动##交警提示#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守法骑行,平安回家。@四川交警 http://t.cn/AXaZ7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