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 6·18 ”网络促销经营活动合规提示
为规范促销经营行为,维护“6·18”期间网络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涪陵区市场监管局现向全区电子商务经营者作如下合规提示:
一、严格落实平台主体责任。电子商务平台要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切实落实审查核验义务,确保经营者主体信息真实有效。严格落实信息公示义务,加强算法合规管理,提升线上经营行为透明度和公平性。
二、加强商品管控。电子商务平台要健全完善商品质量管控制度和措施,严格商品信息发布审核,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商标、专利等信息的核查。认真开展实时巡查,加强商品质量监控,及时下架或删除违法违规产品链接。
三、严守网络食品安全底线。从事网络食品销售的经营者须依法取得许可或备案,在许可范围内经营,并在页面醒目位置公示相关信息。如实展示食品标签信息,严禁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平台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制止、报告并采取警示、搜索降权、屏蔽食品信息、删除销售链接、关闭店铺账号、禁止重新注册账号、列入黑名单等处置措施。
四、规范促销行为。要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提前公示促销期限、优惠条件及限制性条款,如定金不可退、满减门槛等,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杜绝“大数据杀熟”、虚假营销、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严禁虚构原价、虚假折价、“低标高结”等虚假促销的价格欺诈行为;开展折价、减价活动时,须显著标明被比较价格的计算基准。
五、规范直播营销。要建立健全直播营销行为管理规范,完善风险识别模型,强化对平台内直播间及主播经营活动的动态监测,及时处置直播营销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严格广告内容审核。要重点规范医疗美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重点领域广告和明星代言等广告行为,及时拦截、下架处理违法广告。
七、妥善化解网络消费纠纷。严格遵守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网络购物“三包”等规定,畅通消费投诉渠道,及时妥善处理消费纠纷。
市场监管部门提示,“6·18”期间,广大消费者应当理性消费,依法维权,遇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