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法治#集刊2025年第2卷(数字法学研究文集)
刘志豪《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法律定位及其风险防控》选读
作为21世纪科技领域出现的最大新现象,人工智能技术的迅速发展与应用给社会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方面,其为人类生活提供了相当的便利,另一方面,其快速发展的背后带来的社会、伦理问题引起了人们的担忧。在此背景下,不仅要对已经取得的人工智能技术成果进行适应性消化,还应该对当今发展迅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做好理论储备和风险应对。具体而言,首先通过分析人工智能现阶段的发展境况,阐述与评析目前流行的学界观点:肯定说、否定说以及折中说,然后以此为基础提出“数据人”主体理论,并从理性、自由意志和现实需要方面进行理论逻辑的可行性论证;其次,聚焦风险防控领域,从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算法规制与数据监管、法律调控与伦理规范四个方面分析生成式人工智能发展引起的诸多风险和“数据人”理论的现实应用,并提出与之配套的风险防控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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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