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起,荆门启用警用摩托车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关于启用警用摩托车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荆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启用警用摩托车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
二、启用时间
技术监控设备已完成安装调试,公示期为2026年6月16日至6月22日,将于2026年6月23日0时启用。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荆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6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