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都直行,到底谁让谁?】
2026年5月27日9时14分许,在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镇一号路交叉路口,一辆新能源汽车直行通过路口时,与由西向东行驶的电动四轮车发生碰撞。此次事故造成电动四轮车驾驶人李某某受伤,两车均出现不同程度损坏。
经交警部门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认定:当事人李某某驾驶非机动车通过路口时,未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是引发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当事人张某驾驶机动车未按导向车道规范行驶,是引发本次事故的次要原因。
交警温馨提示:广大驾驶人驾车出行途经交叉路口时,务必严格遵守交通信号、车道通行规则,自觉做到“礼让三先”,即先慢、先让、先停,时刻知危险、会避险,文明守法、平安出行。
(通讯员:畅行天骄工作室 李丹萍 初审:陈婉彤 复审:孟祥婧 终审:张瑞 校对:陈婉彤 校审:孟祥婧 核发:张瑞 编辑:郝晓霞) http://t.cn/AXapHmo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