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交警
26-06-18 08:15 微博认证:云南省保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官方微博

#万条警示曝光# 【端午花街尽兴游,但→酒后不能开车!】粽叶飘香,端午假期临近,狂逛花街、走亲访友难免喝上几杯,但千万要记住车钥匙和酒杯不可兼得。相信每位驾驶人都知道酒后不驾车,但总有些人还是会心存侥幸酒后驾车上路行驶,今天就带大家看看以身试法的后果。2026年4月24日,熊某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隆阳区德勐线509公里900米处被保山交警查获,经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57.2mg/100ml,已达酒驾标准。经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熊某在2021年12月15日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本次属于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最终熊某被保山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1800元,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2026年3月23日,段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隆阳区芒宽集镇被保山交警查获,经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37.4mg/100ml,已达酒驾标准。经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段某在2020年7月15日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本次属于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最终段某被保山交警处以行政拘留6日,并处罚款1800元,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2026年4月21日,张某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隆阳区德勐线509公里500米处被保山交警查获。经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68.2mg/100ml,已达酒驾标准。经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张某在2018年1月24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本次属于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最终张某被保山交警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1900元,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保山交警提示:平安出行始于心,拒绝酒驾践于行,酒驾醉驾不仅威胁他人及公共交通安全,也会对自身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请广大驾驶人牢记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千万别让“杯聚”变悲剧。@云南交警 @保山警方 @云南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