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关于新增固定式及车载移动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鹤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在市区启用一批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和车载视频记录取证设备。现将具体设置地点通告如下:
一、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类型
1.向阳区友谊路鹤岗鹤矿宾馆前;
2.兴山区红星路肛肠医院前;
3.南山区南山路南山区政府前;
4.工农区北红旗路与西林街交叉口;
5.兴山区兴山路与机场路交叉口;
6.兴安区兴安广场(兴安台转盘道)环岛及兴东路、兴北路、兴建路、兴长路、兴安路交汇路口;
7.鹤岗市南红旗路明仁眼科医院前人行横道;
8.鹤岗市跃进路四连社人行横道;
9.鹤岗市天桥路胜利街人行横道;
10.鹤岗市南翼路第十中学前人行横道。
以上点位设备将依法对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逆向行驶、违反规定停放、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
二、车载视频记录取证设备信息及抓拍范围
以下警用车辆将配备车载移动式视频记录取证设备,在全市各辖区主次干道、商圈、学校、医院周边、高速公路等公共道路范围内,依法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遇停车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通行、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逆向行驶、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动态抓拍取证。
(一)南山大队:黑H978A警、黑H808A警、黑H888A警、黑H377A警。
(二)工农大队:黑H171A警、黑H998A警、黑H616A警、黑H007A警、黑H818A警。
(三)向阳大队:黑H019A警、黑H021A警、黑H055A警、黑H288A警、黑H858A警。
(四)兴安大队:黑H988A警、黑H552A警。
(五)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大队:黑H013A警、黑H555A警。
三、通告生效时间
本次新增设备设置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批备案程序。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正式启用,所有经上述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鹤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6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