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驾驶≠自动驾驶, “就看一眼”车就飞了起来,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浙江交警 @浙江公安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近日,在G50沪渝高速,一辆小车冲破水马后碰撞中央护栏,连续翻滚后停下。幸运的是,车内人员都系了安全带,未造成人员伤亡。事后调查得知,驾驶员在事发时一直在使用“智能驾驶”,因低头使用了手机,视线短短离开的几秒,未发现前方水马从而造成了该起事故。事发后高速六大队及时出警并认定小车驾驶员因分心驾驶负事故全责,并对该驾驶员进行了处罚。根据国家规定,目前市面上量产车辆搭载的所谓“智能驾驶”功能,绝大多数属于L2级“组合驾驶辅助”,系统仅能提供辅助,驾驶员必须全程监控路况,并随时准备接管车辆。研究表明,车速60km/h时低头看手机3秒相当于盲开50米,遇紧急情况刹车至少需20米;开车看手机事故概率是普通驾驶的23倍。湖州交警提醒:智能驾驶不等于自动驾驶,驾驶安全责任无法“外包”!无论是否开启辅助驾驶,驾驶人始终是法定主体,必须全程保持注意力。分心驾驶会严重影响车辆操控与路况判断,驾车途中请时刻观察前方路况,坚决做到不使用手持电话、不操作导航设备、不整理个人物品,防范分心驾驶引发交通事故。 http://t.cn/AXan9l2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