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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伯贞
宁阳,兖之属邑也。自西汉,历晋、魏,皆仍旧制(晋时已废宁阳)。逮隋,更曰龚丘。宋曰龚县,至金复旧名。所辖民社,自金洎元,屡罹兵革,版籍残毁,其故城、西黄等悉入于泰安、汶上,而本县止存八社。
及圣朝开疆之始,首命浙东王文珪簿领是邑。初视事,按诸版籍,而所筦(1)者止八社,民不过三百户。且是邑实东省之要冲,往来络绎,地狭民稀,事又剧于他邑,若此,民将何堪!一日,乃礼诸老而问之曰:“郭门之外皆隶别邑,何耶?”诸老历以上事对。于是访诸碑志,而考实其故,乃申闻所司,达诸省宪。未几檄下,俾州县原据之土地悉令复旧,而泰安、汶上以沿革日久,忍弗能与。
又三载,洪武五年春正月,佥山东宪事李公汉按治(2)兹邑,下车首阅故事,乃慨然叹曰:“事之迟者,举而行之;错者,改而正之,我之任也。”遂举正其事,帖下州县。来者喻之以礼,不受命者威以刑,俾泰安、汶上保社不日而悉复其旧。自故城等四社军民一千二百四十四户,乃泰安复归之地。西黄等五村军民五百七十九户,乃汶上复归之地。于是,垂髫戴白欣然而相谓曰:“而今而后,复得归祖父之邦矣。而县有繁剧之务,吾侪小人惟力是事。”
呜呼!土地人民入于邻邑之版籍不克正者百有余年,一旦明白,非为邑者之幸,实一邑斯民之幸也。虽然王公(3)肇(4)其谋,匪佥宪李公莫能终其事,若不记诸石,无以示远而垂后世也,于是乎书。
作者简介:李伯贞,明朝金谿人。
注释:(1)筦(guǎn):管辖。(2)按治:巡行。(3)王公:指王文珪。(4)肇(zhào):初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