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平南县公安局决定自2026年7月1日零时起,启用以下路段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抓拍路段及违法行为
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用于抓拍“机动车超速”违法行为。具体点位:G358国道1412公里+900米处(平南县镇隆镇三家村固定测速卡口),该路段限速值为 80公里/小时。
二、处罚依据
对抓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规范行车,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平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