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百乐
26-06-22 19:49 微博认证:2025微博年度新知博主 法律博主

端午小长假,新接一个客户,业务里有个小环节,就是需要去微信视频号投诉删除一条视频。这条视频非常嚣张,直接指名道姓,没有起外号儿,没有缩写,还提到一些其它特征信息,客户又是名人,对应得非常清晰。而且说的话都是那种造谣性质的、事实描述型内容,根本不是打擦边球的评价类内容。

之前投诉这种都是手拿把攥的,但也不知道抽什么疯,投诉反复被打回来四次。这激起了我的胜负欲,从各种侵权角度,分别提交了好几个不同的投诉,每个都罗列了大量截图和我方的补充资料,在文字栏里分1、2、3、4、5写了每一段言论的侵权要素,还附了法条。今天上午还出了份儿律师函,单独用邮箱发过去了。

折腾了好几个小时,下午给我答复,视频删除下架了。

我昨天一度跟我一个在腾讯工作的朋友聊起这个诡异过程,咨询一下最近的投诉规则是不是有什么奇葩变化。他也说,最近各大平台都收紧了,这种投诉不是那么容易。

今天他想起来了,问我怎么样了。我说已经删除了。他问:“怎么做到的?!”我就打字回复:“想了各种办法,反复驳回就反复提起新的,还冲腾讯法务部发了封律师函。”我正在准备打“律师函”的时候,进了一个电话,我接电话的时候不小心随手回车键把微信发过去了。

等我打完电话,发现哥们给我回复(如图一)。

我再看我刚刚写的:“还冲腾讯法务部发了疯。”

好像也没错…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