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当“夏”·护航平安#【高速上轻微刮擦不撤离,交警:必须处罚】6月15日,G1523甬莞高速福建方向209K处发生一起两车轻微刮擦事故。两名驾驶人将车辆直接停于第一车道,既未报警,也未在后方摆放三角警示标志,而是站在车道内争执,后方车辆纷纷紧急避让,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台州交警高速六大队数字警务室发现情况后,立即调度警力并安排巡查人员先行到场,引导双方从就近收费站下高速。最终,交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对两名涉事驾驶人依法作出相应处罚。交警提醒:高速行车,如遇事故或故障,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浙江交警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台州公安 http://t.cn/AXStvSL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