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发了一个微博,山东高速发行的,新车前置内装ETC在激活以后,把我的高速通行费12.35元,扣到了别人的微信头上。
虽然他们扣的是别人的钱,虽然我在钱上占了点小便宜,但我觉得这很可怕。因为只要这个漏洞存在,你我他,随时可能被误扣钱?
因此,要求他们彻查这个系统漏洞在哪里?以后会不会发生这种事情?
下面是山东高速管理人员对我的答复:
王老师您好!针对此次ETC扣款绑定问题给您带来的困扰,我们深表歉意。关于您关注的跨账号代扣情况,我们全面复盘了功能设计、操作流程及下一步优化方向,具体说明如下:
在为用户办理ETC的过程中,我们发现用户存在这样的需求,即自己的车办理ETC,但想绑定家庭其他成员的微信去扣款。为满足用户的合理诉求,我们在功能设计上是支持本人ETC绑定他人微信扣款账户的,同时为了方便用户操作,我们也设计了微信自动关联。举例来讲,丈夫A为妻子B办理ETC,并绑定A的微信进行扣款,那就需要A在自己的手机登录B的高速ETC小程序账号来绑定自己的微信账号。如果后续妻子B有新车再次办理ETC,并登陆自己的高速ETC小程序进行微信绑定时,由于此前B的高速ETC小程序账号已经有绑定的微信账号(即A的账号),系统会默认将新办ETC也绑定A的账号。该功能设计的初衷是更好满足用户的需求并尽量方便用户操作,但从您这次的反馈来看,该功能还有优化的空间。目前我们已经启动了相关优化工作,即如果高速ETC小程序账号已经有绑定的微信账号,我们会验证已经绑定的微信账号是否是该手机此时登录的微信账号,并给用户相应提示,避免再次出现您反馈的情况。
再次为给您带来的不好体验真诚致歉!后期也请您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山东高速,能够及上补上这个系统漏洞,并且有所回复,我对这种工作态度还是挺赞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