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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6-24 15:59 微博认证:河北日报报业集团冀看点官方微博

【#男子在景区抽烟烫伤2岁男童眼角#】#男子抽烟烫伤男童眼角致其二度烧伤# 近日,山西一网友反映,6月19日夫妻俩带2岁宝宝在临汾市云丘山景区塔尔坡古村游玩,孩子被吸烟游客烟头烫伤眼角,检查确诊为二度烧伤。

“事发时景区工作人员既未上前制止吸烟游客,也没有第一时间上前救助孩子。”该网友称,向乡宁县文化和旅游局反馈后,工作人员称景区对此事故没有任何责任,而吸烟男子转账600多元后失联。

6月23日晚,当事人郭女士(化姓)告诉记者,事发时,有个男子左手夹着烟玩手机,高度正好是孩子眼睛的位置,孩子闭眼直接把眼角给烫到真皮层了。“孩子当场就哭了,从我们站在那到哭不到30秒的时间”。

郭女士联系了派出所李警官,调取并保存了事发当天上述抽烟男子进入景区检票口的视频,以证明景区未履行安检义务。警方表示此类纠纷属于民事侵权,若双方自愿可组织三方(家属、抽烟男子、景区)在派出所进行调解并签署协议;若任何一方拒绝,警方无法强制传唤或抓捕,最终需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郭女士希望警方传达并协商一下赔偿方案:景区方面退还2人门票共计200元;抽烟男子承担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及后期治疗费等,总计1万元。

目前景区方面已于23日退还门票费用,郭女士称,警方22日回复说联系上了该男子,“但是没有协调成功”。(潇湘晨报) http://t.cn/AXSJrYc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