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交警
26-06-24 17:36 微博认证: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官方微博

【酒后挪车?不是“小事”!】#拒绝酒醉驾# 近日晚21时许,砀山交警夜查酒驾时,只见一辆黑色商务车驶入路口后,急忙拐进路边停车位,这一异常举动引起了执勤交警的注意,随即上前进行检查,驾驶员下车后面色红润,神情慌张,“喝了多少?”“喝了两瓶啤酒!”,面对交警的询问,男子当场承认了喝酒的事实。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男子体内酒精含量为43mg/100ml,已经超过酒驾标准。当交警让其出示相关证件时,男子却称没有驾驶证。进一步核查发现,该男子曾在去年因酒驾被处理过,驾驶证仍处于暂扣状态,但其仍不知悔改,再次心存侥幸,自认为距离近,简单挪下车不会有事的,不料被查了个正着。民警依法对男子作出罚款2200元,行政拘留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的处罚。[话筒]#交警提醒#:酒驾醉驾害人害己,哪怕是短距离挪车、停车入位,酒后动车均属于酒驾,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文明交通礼行天下##安徽交警在行动# @安徽交警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http://t.cn/AXSiVUp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