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陈晓宇
26-06-25 10:25 微博认证:乐山疾控中心中默艾滋病防治项目负责人 国家心理咨询师 健康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明确规定:感染者拒不告知配偶时,卫健 / 疾控机构可主动告知的省份 ]

很多HIV 感染者拿到阳性结果后,最先陷入纠结的就是要不要告诉伴侣;而不知情的配偶一旦事后知晓,极易产生欺骗、受伤、愤怒的情绪。

配偶告知核心目的只有一个:阻断病毒传播、守护两个人的健康,厘清法律边界、理性处理这件事。

按照国家艾滋病防治相关法规要求,HIV感染者有义务及时将自身感染情况告知性伴侣。目前全国13 个省份有省级防艾条例,其中广西、广东、云南等 4 个省份立法授权机构可代为告知配偶,并提供免费检测、防护指导。其中一地无 30 日缓冲期,拒不告知即可告知,三地设 30 日自行告知缓冲期,逾期不告知机构方可告知。

除此之外,《民法典》针对婚恋场景作出刚性约束。《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艾滋病属于影响婚姻、生育的重大传染病,确诊者在结婚登记前必须如实告知另一方;刻意隐瞒的,配偶可在知情起一年内,向法院起诉撤销婚姻。婚姻被撤销后自始不具备夫妻效力,无过错配偶还可主张精神、健康相关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简单来说,婚前隐瞒HIV,不仅婚姻可被撤销,隐瞒一方还要承担相应经济赔偿;婚后长期隐瞒、刻意不做防护造成配偶感染,还可能触及刑事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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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告知,对感染者自身的好处

卸下心理重担,摆脱长期精神内耗:独自隐瞒病情需要时刻紧绷神经,害怕亲密相处暴露破绽、害怕谎言被戳破,长期背负愧疚与焦虑,极易引发失眠、抑郁等心理问题。坦诚告知后,无需再刻意伪装,能彻底卸下秘密带来的精神压力。

规避后续法律风险,守住自身权益:主动履行告知义务,可彻底规避隐瞒导致爱人已经感染而错失检测治疗的机会,由此可能带来的民事、刑事责任;同时坦诚沟通也能避免日后因隐瞒问题,引发婚姻纠纷、财产纠纷等次生矛盾。

共同做好防护,安心维系亲密关系:双方知情后可一起学习科学防艾知识,采用安全防护方式相处,不用时刻担心传染伴侣,不用抗拒正常亲密接触,让关系回归平稳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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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者与伴侣的顾虑,其实都能被理解

感染者不愿告知的常见顾虑,无需一味指责

不少人会简单认为“不告知就是自私”,但感染者的逃避往往源于多重恐惧:害怕伴侣立刻分手、遭遇家庭排挤、被歧视;担心对方无法理解服药、治病的相关问题;也害怕自己被贴上标签,承受周遭异样眼光。 这些恐惧来源于长久以来社会对艾滋病的污名化,并非单纯的恶意。疾控、医疗机构工作人员面对隐瞒的感染者,第一选择永远是耐心劝导、科普防护知识,而非直接告知伴侣,充分尊重感染者的情绪与处境。在实际工作中,办法总比困难多,多一份耐心,和感染者一起想出告知伴侣的办法,尽可能将多方伤害降到最低。

伴侣知情后的负面情绪,同样合理

配偶得知后产生愤怒、委屈、恐慌,是本能反应:一是恐惧自身已经被感染,担心健康受损;二是无法接受亲密关系中的隐瞒,觉得不被尊重。但需要分清:愤怒的根源大多是“感情被辜负”和“不知情带来的健康风险”,而非感染者本身。只要双方愿意坐下来沟通,同步做检测、学习科学防护知识,但凡还存在一定感情基础的夫妻,绝大多数对立情绪都能逐步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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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沟通方案,减少矛盾冲突

提前做好知识储备再沟通 沟通前先咨询疾控或定点医院医生,梳理清楚自身治疗情况:服药时长、病毒载量数值、低传播风险的科学依据、日常防护方式。用客观医学信息代替情绪化表达,减少对方无端恐慌。

选择安静、不受打扰的环境坦诚交流 避免在争吵、疲惫、外出忙碌时提起这件事。沟通时主动说明自己的顾虑(充分表达自己担心对方被感染的感受)、确诊后的治疗规划,同时主动提出陪同伴侣做免费HIV 检测,给出明确的健康保障方案。

寻求专业第三方协助沟通 如果自身难以开口,可联系属地疾控中心、艾滋病随访管理医生。医护人员具备专业沟通经验,能中立科普医学知识,分别安抚双方情绪,减少二人直接冲突。部分地区法规允许,可委托医务人员代为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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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清两大常见误区,缓解不必要恐慌

误区一:“告知配偶就是曝光自己隐私,会完全泄露” 正规医疗机构、疾控工作人员有严格保密制度,仅会在保护第三方健康的法定特殊情形下告知配偶,不会向双方父母、亲友、同事扩散信息,个人隐私会受到法律保护。

误区二:“病毒载量测不到,就没必要告知伴侣” 告知的意义不只防传播,也是维系亲密关系、履行法律告知义务的底线,同时方便两人共同做好健康管理。

误区三:“隐瞒只是私事,不会承担后果” 隐瞒绝非单纯情感问题。婚前隐瞒 HIV,配偶可起诉撤销婚姻并索要赔偿;婚后长期隐瞒,一旦造成配偶感染,需要全额承担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明知自身感染仍不采取防护措施,致使他人感染,还会追究刑事责任。

配偶告知这件事,不该站在对立面互相审判。感染者不必因害怕歧视一味隐瞒,伴侣不必因为对方感染HIV就彻底否定对方,他原来的优点还是优点,原来的缺点还是缺点。艾滋病早已不再是“绝症”,规范治疗下感染者可以拥有正常生活、亲密关系;科学防护能够有效阻断病毒,消除健康隐患。

隐私值得保护,但不能以损害他人健康为代价。多一点医学认知,少一点偏见恐惧,坦诚沟通、共同做好健康防护,才是对彼此最负责任的选择。地方条例中的“告知配偶” 仅限一对一医学风险提示、安排免费检测,严禁向亲友、单位等无关第三方扩散感染者身份信息。在配偶告知方面,有一些小技巧,欢迎基层疾控、医疗机构的同仁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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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