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法治#集刊2025年第2卷(数字法学研究文集)
姚欣彦:《文本与数据挖掘中著作权合理使用的认定》选读
文本与数据挖掘(TDM)作为生成式人工智能发展的技术底座,其与现行著作权制度之间的张力,已成为当前全球知识产权领域面临的核心挑战。技术的需求与法律的规定之间形成的鸿沟,不仅催生了大量的司法纠纷,也对各国的产业政策和创新生态提出了严峻考验。面对这一时代课题,简单的禁止或放任都非良策,寻求一种既能激励创新又能保护创作的精细化平衡方案,是法律应有的回应。“宽进严出”的分层治理方案的核心,是在承认TDM于输入端与分析阶段具有“非表达性利用”特质的基础上,通过立法为其创设专门的合理使用例外,实现“宽进”,从而破除技术创新面临的法律障碍,为我国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提供确定性和可预期的法律环境。与此同时,坚守著作权保护的底线,强调前端的豁免不得延及输出端。通过在司法实践中严格适用“实质性相似”的侵权判定标准,实现“严出”,有效遏制对原作品市场的替代和对创作者合法权益的不合理损害。这是在当前技术水平、产业格局和法律背景下,权衡各方利益后的一种理性选择。但技术与法律的互动是一个动态演进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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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