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急刹撞断乘客眼镜被索赔1733元##急刹车撞断乘客眼镜被法院判赔300元#】“砰——”小莉(化名)还没反应过来,额头已经撞上前排座椅的靠背。脸上的眼镜滑下来,镜腿断了。从她坐上这辆网约车,到事故发生,前后不到十秒钟。
一脚急刹、一副眼镜,让司机与乘客对簿公堂。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为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义务及财产损害赔偿的计算提供参考。
案情回顾
2025年9月10日清晨,小莉搭乘陆师傅驾驶的网约车。上车后,她坐在后排,正在将双肩包从肩上卸下来,还没来得及系安全带。
此时,陆师傅松开刹车,车辆缓慢向前滑行——突然,为避让前方障碍,陆师傅猛踩了一脚急刹。
巨大的惯性把小莉往前推,她的头直接撞上了前排副驾驶座椅的靠背。等回过神来,她发现脸上那副眼镜的一条镜腿已经断了。
“一只镜腿断了,整副眼镜都没法戴。”小莉要求陆师傅赔偿整副眼镜的购置费用1733元,并赔礼道歉。
陆师傅却不认可:“我是为了避让行人,紧急避险,我没有操作不当。”
双方各执一词,协商无果,小莉把陆师傅起诉到了鼓楼区人民法院。
行车记录仪还原现场:司机没提醒,乘客没坐稳
法院受理后,调取了事发网约车的行车记录仪视频。画面清楚地显示:小莉上车后,陆师傅既没有提醒小莉系安全带,也没有确认她是否坐稳,就松开刹车起步,随即紧急制动。
鼓楼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法律规定,承运人应当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及时告知旅客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旅客对承运人为安全运输所作的合理安排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在运输过程中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鼓楼区人民法院认为,司机在乘客上车后应及时履行提示义务,明确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确认乘客坐稳后再行驶;行驶过程中应注意安全、保持平稳,避免急刹车。
结合本案证据,鼓楼区人民法院认为,陆师傅在未提醒、未确认小莉坐稳的情况下即起步行驶,随后紧急制动,直接导致小莉撞向前座、眼镜损坏,故陆师傅应对小莉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索赔1733元买副新眼镜?法院:不能这么算
责任划分清楚了,但赔多少,双方又争了起来。
小莉认为,自己的镜片是根据镜架专门打磨的,尺寸和形状已经定型,无法单独更换其他镜架,所以必须整副重配,陆师傅应赔偿整副眼镜购买价1733元。
陆师傅则抗辩,镜片完好无损,只需要换一个镜架就行,没必要赔整副眼镜的价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对此,法院审查了小莉提供的证据。在她与淘宝商家的聊天记录中,商家表示镜片是根据镜架打磨的,加工好的镜片大小和形状已经定型,更换镜架只能换与之前相同的款式。
此外,小莉还提交了她在眼镜店的一段视频。当她询问店内工作人员眼镜能否维修时,店内工作人员仅回复“修不了”,并未明确回复无法更换镜架,也未表示没有同款镜架,且该视频并不完整,小莉亦未申请该店工作人员出庭做证,故法院认为小莉提供的视频不足以证明其主张。
综上,法院认为,小莉损坏的眼镜是可以通过更换镜架来修复的,小莉主张按整副眼镜的购买价格赔偿其损失,无事实与法律依据。
法院认定,小莉的眼镜完全可以通过更换同款镜架修复,没有必须整副重配的理由。经核实,该镜架实际购买价格为358元,考虑眼镜已使用的年限及折旧因素,法院最终酌定陆师傅赔偿小莉更换镜架的损失300元。
承办法官表示,对司机而言,乘客上车后,务必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确认其坐稳后再平稳起步和行驶,密切观察路况,切实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对乘客而言,上车后应第一时间系好安全带,保持正确坐姿,妥善放置随身财物。安全是双向的,司机与乘客应共同遵守安全规范,携手营造安全、和谐的出行环境。(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陈婷)http://t.cn/AXS0YDl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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