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点,从法律角度讲,规则是不具备选择性遵守的。如果允许你确认安全为由可以闯红灯,那就等于赋予每个人自由解释安全的权利了。人人都以我觉得安全为借口随意闯灯,各凭主观想法行事,法律的统一性就不复存在了。
第二点,从安全角度讲,你觉得安全它并不一定代表安全的,大家都是视觉系统,自我感觉安全不等于真的安全。人的视野有局限,判断有偏差,肉眼看不到的盲区突发状况往往就是。人一旦侥幸就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第三点,行为学的角度上来讲,人的自利偏差会导致其标准滑坡。你第一次会小心翼翼,第二次就会变成大概看一下就好了。人是会过度自信的,直到有一天你看都不看了,那就完了。人天生自带过度自信的思维短板,标准一旦滑坡,侥幸就成了常态,意外离自己也就不远了。
最后,从交通工程层面来说,这个路口绿灯多少秒,它黄灯间隔,红灯时间全部基于流量数据和这个车辆制动距离算的,为什么撞不到你?你仔细想一下,在可控范围内,基本大家都是安全的。你要是把自己变成那个不可控因素,你闯红灯就是把自己变成不可控因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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