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摩托车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 依法整治涉牌涉证违法】@北京交警 依托“春夏平安行动”,在全市范围内迅速启动专项治理行动,针对电动摩托车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等违法行为强化路面发现和现场查处,对涉嫌违法车辆一律暂扣车辆,并对驾驶人涉及的各项交通违法一并进行处罚。
在此特别提示: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机动车应当经公安交管部门登记并悬挂机动车号牌,方可上道路行驶。电动摩托车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上路行驶,并不改变其机动车属性,同时涉嫌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9分,同时依法暂扣车辆。如驾驶人还存在未取得相应机动车准驾资格,将以驾驶人涉嫌无证驾驶或准驾不符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购买电动车时,请务必认真核实车辆属性。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驾驶人须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车辆须按规定上牌、购买保险,方可上路行驶。购买二手电动自行车时,应当仔细核实车辆性质及号牌、行驶证信息,并按照《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的规定,在30日内与车辆原所有人共同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转让登记。避免因车辆和牌证不一致,承担相应法律后果,造成个人财产损失。
http://t.cn/AXSnlHd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