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拉利车主已自行承担修理费近3万##老杜说事[超话]# 【划伤法拉利赔五千?法律不认孩子小!】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老杜。这几天全网都在讨论一件事——云南昆明,4名孩童把一辆停放在专属车位的法拉利当成了“滑滑梯”。车主出差归来,发现车身多处划痕、保险杠裂纹。更让人愤怒的,是涉事家长的态度:从最初几百元,到派出所两次调解后勉强提到5000元。而车主自费修车花了29360元。
这不是简单的“熊孩子闯祸”,这是一场成年人责任意识的集体塌方。先说法律,清晰得不能再清晰。《民法典》第1188条写得明白: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孩子不懂事,法律懂;孩子可以不赔,但家长必须赔。法律对监护人的责任认定是严格且刚性的替代责任,不存在“意思一下”的空间。
可涉事家长在干什么?拿“孩子小、不懂事”当挡箭牌,拿5000块当“封顶价”——这是企图用自以为是的“公平”凌驾于法律规定的“全额赔偿”之上。受损的是法拉利,超豪华品牌的维修工艺、原厂配件、工时费与普通车辆天差地别。法律遵循的是“填平原则”——把财产恢复到受损前的状态,而不是看侵权方家庭条件好不好。受害车主没有义务因为对方是孩子、对方家庭可能不富裕,就放弃自己的合法权利。
但比钱更值得反思的,是这帮孩子怎么能把别人停在专属车位的私家车当“游乐场”?监控拍到4名男童手持长棍、爬上爬下、滑行跳跃——整个过程持续数分钟。监护人在哪? 如果连孩子爬上一辆陌生车辆、手持长棍肆意划损都无法制止或压根不知情,那所谓的“监护”还剩多少分量?
这起事件撕开的,是太多家庭根深蒂固的认知顽疾:“孩子小,弄坏了东西大人赔点钱意思意思就行了”。当这种观念遇到法拉利的维修账单,现实给了他们一记响亮的耳光。
最后说句不中听的:你嫌2万9的维修费贵,可你那5000块的“诚意”,才是对法律和他人财产最大的羞辱。法律不会因为你“觉得贵”就打折,社会规则也不会因为“孩子小”就失效。管好自家孩子,不仅是道德义务,更是写在法律里的刚性责任。
这不仅仅是给这4位家长的忠告——更是给所有把“他还是个孩子”当免罪金牌的人的警钟。 http://t.cn/AXSDOXPH
发布于 北京
